景观设计
配套绿化要(小区景博鱼体育观工程需要报质监站备案吗)
博鱼体育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地方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均要进行方案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实行资质审查。
具体的工程项目是否需要质监站监督,还要根据当地的法规和相关规定来确定。不同地区对于工程监督的要求可能会所不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中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园林设施建设及其管护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广场、街旁绿地等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花圃、草圃、苗圃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化行政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第五条城市公民都应当依法履行义务植树和城市绿化的义务,爱护绿化成果,有权制止损害绿化的行为。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
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内容和审批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详细规划,确定城市各地段和各种性质用地的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等控制指标。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居住小区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于一平方米;
(三)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四)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城市内河、湖等水体岸边应当进行绿化,重点地段应当逐步建成河滨公园、湖滨公园。
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以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指标降低五个百分点执行。第十条单位和居住小区现有绿化用地低于第九条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自接到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绿化。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第九条规定标准又确需建设的,经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博鱼体育,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建设单位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所缺面积补足绿化用地。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绿化建设投资。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建设和街道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小区绿化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单位附属绿地和其他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由各单位负责或者在主体工程中一并考虑。第十三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第十四条在城市给排水设施建设中,应当安排绿化用水的管网和设施。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十五条经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化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城市绿地不得随意侵占。第十六条因城市规划调整,确需占用城市规划确定绿地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调整规划,征得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经原规划批准部门批准。第十七条因特殊原因,需占用绿地在一千平方米以内的,必须经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批准;超过一千平方米的,必须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占用本单位附属绿地,且占用后本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标准的和占用其他绿地的,占用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易地进行绿化。第十八条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应当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严格控制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城市内任何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确需砍伐、移植的博鱼体育,必须按下列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可砍伐或者移植:
(一)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十株、灌木十丛或者绿篱十米以下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二)超过(一)项规定限度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树木所有者进行补偿,并按“伐一栽三”的比例就地补植树木。不能就地补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安排建设单位易地补植,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全省城乡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改作他用,确需改作他用的,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并相应补足绿化用地面积。第六条城市新建工程必须按城市绿化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化用地标准应当按下列规定执行:
(二)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所占道路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四)单位绿地面积所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其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博鱼体育、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五)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旧城改造地区的绿化面积,按照前款(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博鱼体育。第七条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因客观环境限制达不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标准,又确需进行建设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给予补偿。
绿化补偿的资金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人民政府的规划用地绿化规划和建设。
城市绿化补偿的标准和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八条生产绿地面积所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第九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
从事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质认证博鱼体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发给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第十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城市防护林带、风景林带、干道绿化带及干道两侧单位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须按有关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主体工程与配套绿化工程应当同时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取得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第十一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必须安排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投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绿化保证金。
城市绿化保证金实行分类收取。工程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按3%征收;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2%收取;5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1%收取;1亿元以上的,按0.5%收取。
绿化工程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的,将保证金退还建设单位;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未按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绿化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用于该工程的绿化建设。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开发区建设、旧城改造区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的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期限,不得晚于主体工程完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